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于首次购房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XX万元调整为XX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XX万元调整为XX万元。
扩大提取范围
允许职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购买新房、二手房、自建房均可提取。还贷:可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租房: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最高提取额度为每年XX万元。
简化提取流程
提取手续进一步简化,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审核时间缩短至XX个工作日内。
支持线上申请,提升服务效率。
二、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本次政策调整内容,确保广大职工知晓并能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XX年XX月XX日
如需进一步调整或补充,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