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虚假诉讼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职工陈某的丈夫通过银行贷款向陈某闺蜜王某转账十万元,不久后王某将该十万元又转回至陈某账户,陈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十万元的借条。陈某丈夫制作了王某起诉陈某赔偿十万元借款的《民事起诉状》并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后经法院调解陈某愿一次性偿还王某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得到法院支持,并从陈某公积金账户扣划104618元用于偿还欠王某的“债务”。
就在陈某得意自己手段“高明”之时,该笔诉讼被当地检察机关查出异常,并向该法院提出再审检查建议,后经法院再审认定,该笔诉讼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虚假诉讼,决定撤销之前的民事调解书,并将陈某所提款项全额退回公积金中心。
本案中,职工陈某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式提起民事诉讼,并利用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提取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案立案侦查。陈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版权声明:[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