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公积金代办公司

兴旺公积金代办公司

企业未补缴疫情缓缴期间公积金的 职工贷款权益暂不受影响

admin 72 109

华声在线9月10(·华声在线记者卜岚通讯员谢文慧)对于疫情缓缴到期的企业,职工的贷款权益会受影响吗?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工作单位后能否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了8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数据可知,8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排名第一的热点问题是:疫情缓缴到期的企业,职工的贷款权益会受影响吗?

“如果企业未补缴疫情缓缴期间公积金的,职工的贷款权益暂不受影响,不过职工申请贷款时须适用‘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存月份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的政策。”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如果企业申请缓缴1—6月份公积金,到了8月份企业未补缴1—6月份公积金,且未缴纳7月和8月的公积金,不会影响职工申请贷款,但是到9月份企业仍未恢复正常汇缴则会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企业未补缴疫情缓缴期间公积金的 职工贷款权益暂不受影响

如果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工作单位后能否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据介绍,为保障职工在新工作单位应有的公积金权益,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单位后,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且原企业未有在途公积金业务时,可以选择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此外,借款人家庭如果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且利率上浮10%。

统计显示,2025年8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5453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25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25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