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一则消息,关于实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精神,现就广州市无房、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发布通知。
此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关于上述通知的政策解读文件指出,符合广州市租房提取条件,但尚未办理提取的缴存人,可在办理租房提取后提出申请。2020年6月30日前可以提出申请,且只可申请一次。
解读文件表示,依照是次《通知》规定一次性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名下原有的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不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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