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公积金代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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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公积金“账随人走”需打破利益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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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与我们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媒体梳理发现,年内多地公积金互认互贷。其中包括长江中游20城公积金将互认互贷、长三角4地住房公积金实现互通、成攀两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川渝推进公积金互认互贷。

事实上,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等3部委曾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提取、贷款业务。继而,在2015年9月,住建部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2018年12月,广州出台相关办法,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范围,即允许公积金在省内多个城市“漫游”。特别是,今年以来,超过50个城市推出公积金新政,多地推行互认互贷、异地提取,实行“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显然是一大进步。

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及异地提取、贷款买房,这将是继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之后,又一惠民新政;同时,也标志着养老、医疗、住房这三个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向全国“漫游”迈进。如果住房公积金跨区域互认互贷得以顺利实施,将会进一步提高2亿多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水平,从而整体提高国民的住房获得感。

来论|公积金“账随人走”需打破利益壁垒

长期以来,由于公积金缴存关系不能随人流动,特别是不能异地提取和贷款,严重伤害了流动人口参与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这是因为,一旦流动人口离开工作地点,唯一的选择就是“退缴”。而现行的政策是,只退个人交纳部分,单位交纳部分,则被公积金管理机构截留了。也就是说,人走了,却带不走单位给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可见,公积金缴存关系不能异地互认互贷,不仅使得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要保障对象的公积金制度失去意义,还扩大了地区间住房保障的“贫富”鸿沟。

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互贷普惠政策的实施,给城镇职工、特别是流动性比较大的大学毕业生及农民工带来了福音。在此背景下,人们即便是去外地工作,公积金缴存关系都可以得到转移接续。这样一来,流动人口参与公积金缴存的积极性将会得到提高。

如今政策已经出台,剩下的问题就是落实了。如何让公积金实现全国“漫游”,将是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面临的新课题。在这方面,首先需要各地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念,要步调一致,不能各自为政,尤其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打破利益壁垒;同时,需要各地配套措施的跟进,解决技术层面上的难题,确保新政稳步推进,真正普惠民生。